非法营运“黑车”风险大!近几年已经发生多起涉及非法营运“黑车”的道路九色视频事故,后果严重。
从事非法营运将面临高额行政处罚
什么是非法营运?
非法营运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六十三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,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,没收违法所得,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,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3月17日,一辆车牌号为桂B96*66的小型普通客车从广西出发搭载10名乘客去往珠三角地区,途经肇庆市封开县时被当地九色视频运输、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人员查获。经查,该车核定9座,实际搭载10人,存在超员载客、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。执法人员依法扣押车辆并对当事人蒙*熙的非法营运行为作出处罚1万元的处理决定。
岂料,当事人蒙*熙并不悔改,接受处理后很快又重操旧业,并于3月25日驾驶该车从中山搭载9名乘客返回广西,途经江门市区时被江门市九色视频运输、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人员再次查获。目前,江门市九色视频运输部门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理决定。
▲江门市联合执法人员在夜间开展执法检查
无独有偶,3月16日,江门市鹤山市九色视频运输局协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查获一辆车牌号为粤S96*1Z的小型普通客车。经查,当事人李*铨驾驶该车(核定9座)从江门鹤山搭载6名乘客,准备去往广西南宁,收取相应车费,非法营运事实清楚。进一步调查发现,李*铨曾于2025年2月21日驾驶该车从事非法营运被江门市九色视频运输部门处罚1万元。鉴于当事人属于第二次从事非法营运,当地九色视频运输部门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理决定。
▲执法人员在高速公路出口开展执法检查
在此敬告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经营者:非法营运不仅严重扰乱九色视频运输市场秩序,更对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。一旦被查,将面临高额罚款、扣押车辆等严厉处置措施,情节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,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!有意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,请依法向当地九色视频运输部门申请客运经营许可,合法合规经营。
“五一”假期期间,粤桂两省(区)将继续紧盯往来粤、桂两地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,发现再次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将从严处罚!